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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市静海区医院招聘编制外助产专业人员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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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0:2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满足静海区医院助产专业人员需求,经研究,拟通过自主招聘形式,公开招聘编制外助产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或综合性大学助产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5、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至1998年6月1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或校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区医院具体负责。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5月23日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rc.com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由区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6月1日8:30至6月7日18:0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医院人事科(静海镇胜利南路14号门诊楼5楼)
报名时携带的资料和证件:
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或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携带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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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0: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为助产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区医院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并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成绩出现并列,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五)考察
由区医院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了解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
(六)原件审核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原件审核(原件审核委托专业验证机构负责,验证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对经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静海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待遇
(一)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参照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2、享受“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
(二)职称聘用
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核合格,且符合聘任岗位任职条件者,参照在编人员聘任条件及程序,由医院予以聘用相应职称。
六、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22-68924241
监督电话:022-68924239
原标题:天津市静海区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助产专业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天津市静海区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助产专业人员计划表q.zip (3.73 KB, 下载次数: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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