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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安置大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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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0: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沁政发[2014]28号)、《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缓冲机制的通知》(晋市人社发〔2014〕13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有效缓解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我局拟安置符合相关条件的就业困难大学生到公益性岗位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置原则
按照“公开报名、双向选择”的原则。
二、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开发就业困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37个,具体情况详见《沁水县公益性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安置对象及条件
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1.沁水县户籍;
2.毕业一年以上五年以内;
3.年龄28周岁以内(含28周岁);
4.登记失业半年以上。
符合报名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服从调剂安置。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供资料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
报名地点: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政府大院西楼206房间)
报名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沁水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存档证明、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出具的长期失业、无经营性及投资性收入证明,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照2张。
五、相关待遇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岗位报酬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适时调整。就业困难大学生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与社保补贴的最长期限为三年时间。
咨询电话:7022392
联 系 人: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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