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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1: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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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招聘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工作由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在高新区纪工委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包括相关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9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8时30分至9时30分;专业知识10时至11时30分。
3.笔试地点:中共长春市委党校(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7337号,即硅谷大街与锦湖大路交汇处西南角)。
4.笔试成绩确定: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每科满分100分,分别以30%和70%计入最终笔试成绩。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5.成绩查询:2015年8月12日,应聘人员可登录长春高新人才网(www.ccgxrc.com)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应在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多人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确定,专业知识成绩亦相同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2015年8月13日-8月14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采用微型课形式进行。
5.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长春高新人才网(www.ccgxrc.com)进行公布。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三)确定拟聘人选
1.确定拟聘人选办法。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计入考试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
2. 空缺招聘岗位补充办法。面试工作结束后,所形成的空缺招聘岗位,按同岗位、同条件的原则,可在符合条件的未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面试人员中调剂。
七、体检及资格复查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经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的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聘用
1. 对经体检和资格条件复查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长春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编制外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被聘用人员享受高新区编制外聘用教师相关待遇。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长春高新人才网(www.ccgxrc.com),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31-85542539(长春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原标题:2015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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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0731091515_156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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