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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14: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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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各一式二份),并携带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参加复审前20天内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科研业绩成果原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六、考试方式
(一)校本部
1.博士学历人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30分钟。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和用人单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试讲情况、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2.硕士学历人员采取面试方式,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30分钟。教师岗位面试以试讲为主的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加试术科考试,试讲与术科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为6:4;教辅岗位以面试与岗位基础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与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所占比例为6:4。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须用蒙古语试讲,答辩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须用所授课语种试讲并作答。
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二)附属医院
附属医院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医疗、护理、医技、药学岗位要加试技能操作。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以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
根据笔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根据岗位需要,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技能操作。应聘医疗、护理、医技、药学岗位人员进行技能操作。技能操作采取现场操作,现场评分的形式,主要测试临床基本技能操作,技能操作时间为15 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5%。
3.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5%。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行政管理人员只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应聘医疗、护理、医技、药学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技能操作成绩25%+面试总成绩* 25%。
行政管理岗位人员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总成绩*50%。
(三)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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