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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哈尔滨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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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0: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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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1: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考生可在公告网站下载《哈尔滨市司法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在资格确认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本次考试报名费100元。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5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司法局一楼(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160号)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咨询电话:0451-85891017。
6、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市司法局网站(http://www.hrbsf.gov.cn)以《通知》方式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7、政策加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关于加分的相关政策,到农村基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的,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报名时,由市司法局对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计算时限以报名时间为准)
(二)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及面试均由哈尔滨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满分共计200分。专业科目150分,公共科目50分。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两科目共一张试卷,考试时长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哈尔滨市司法局网站查询。
2.资格确认
(1)资格确认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此岗位招聘。
(2)拟进入面试人选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哈尔滨市司法局网站公告。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人员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海外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司法局网站上公布3个工作日。面试前如有缺考,将从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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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2: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3.面试
面试采取情景模拟方式进行,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教师岗位按所报考岗位专业内容进行课堂教学设计并说课。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和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一)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司法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进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市司法局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司法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特别提示:
哈尔滨市司法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司法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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