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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选聘2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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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8 16: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4.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名字+报考岗位+电话号码”命名的邮件形式发送至hlgexqrsb@126.com,咨询电话:0471-7388008。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聘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聘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收到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和《2017年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6月15日14:30至16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即可参加考试。
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照要求报送《报名登记表》和证明材料,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的报考人员,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岗位变更
报名截止后,选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该选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数;对无人报名的选聘岗位,经选聘单位申请,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取消该选聘岗位计划。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7年6月20日9:00至6月24日17:00,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选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汉文制卷,须使用汉文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本次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7年7月初,报考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五、考察
(一)谈话考察
1.谈话考察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7月中旬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谈话考察公告及相关通知。
2.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谈话考察范围的人员。对未达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谈话考察范围的人员。
谈话考察前,须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原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报考人员身份为公务员的需提交《公务员登记表》,报考人员身份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需提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有职务的需提交任职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谈话考察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谈话考察资格。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谈话考察资格。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谈话考察。
3.谈话考察方式。经谈话考察具备岗位需求基本能力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岗位考察范围人员;经谈话考察不具备岗位需求基本能力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谈话考察范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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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8 17: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实地考察
谈话考察结束后,确定实地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新区管委会同意,可在该岗位参加谈话考察人员范围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试用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根据报考人员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岗位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因上述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新区管委会同意,可在谈话考察人员范围内依次递补确定进入实地考察范围的人员。
(二)岗位试用期。拟选聘人员的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由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考察。拟选聘人员在选聘单位试用期内,原单位不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经试用不适应新区工作岗位的,由新区管委会与原单位沟通协调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三)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事业单位管理,编制形式为事业编制。
七、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的,对于提供弄虚作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律取消其选聘资格。报考人员在选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聘资格、今后不得参加选聘考试、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对于选聘后可能出现的夫妻两地分居、子女上学等问题,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不负责解决,可能出现以上问题者建议慎重报考。
咨询电话: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0471-7388008
技术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471—6601701、6601158、6601168、6600198,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
自治区人社厅:0471—694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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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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