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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招聘第三批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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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 20: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微信公众号:newduinfo  
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是经中编办批准设立,部委正司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搭建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网络平台、组织协调政策性粮食交易和出库、开展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等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国家粮食局有关要求,在前期招聘基础上,我中心启动第三批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公开招聘第三批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学兼优,思想政治素质高。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志于投身粮食流通事业。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将信息登记表发送到我中心综合部邮箱(xtzxzhb@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5日12时。
四、相关安排
(一)笔试。根据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由中心招聘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综合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2017年6月8日(周四)上午组织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于6月6日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和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二)面试。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按1:5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2017年6月9日(周五)上午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将于6月8日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和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三)考察。中心根据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到其所在学校进行考察,并查阅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
(四)体检。中心组织考察合格应聘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体检机构按照体检标准予以确认。
(五)公示。中心将拟聘人员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和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二)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联 系 人:曹田娅 路浩桐
联系电话:010-63906797 6390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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