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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7 15: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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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察。
1.由自治区红十字会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采取向被考察对象所在院校、单位、街道和有关单位了解情况、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
2.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有关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公示。
考察结束,由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xjredcross.org.cn)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其他招聘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xjredcross.org.cn)上公布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xjredcross.org.cn)发布的与招聘工作相关的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自治区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没有任何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请考生切实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自治区纪委派驻卫计委纪检组和会机关纪委是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
监督电话:0991-8560140,256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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