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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相关知识要点总结——关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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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1 15: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暂行规定》共分5章、27条,主要从适用范围、职业水平级别、考试组织实施、义务和职业能力、登记管理、继续教育、职责分工等方面对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进行了规定。《实施办法》共11条,主要从考试组织实施机构、考试科目、考试报名程序、考试时间地点、考前培训、考试考务纪律等方面对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作了进一步规定。从适用范围看,《暂行规定》主要适用于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职业级别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初、中、高三个级别,分别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从评价方式和登记管理看,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合格者,将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由民政部或其委托的机构进行登记服务。从职业地位看,《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国家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对于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这表明社会工作者已经成为我国专业技术人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人事部、民政部将共同成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负责研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相关政策和考试日常管理工作。民政部组织成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负责编写考试大纲、命题,研究建立考试试题库。具体考试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预计首次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于明年下半年举行。
      3.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应届毕业生是否可报考相应等级的职业水平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是:(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是:(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根据《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直接报名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专业应届博士毕业生可直接报名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参加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内毕业的有效证件。
      4.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有哪些?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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