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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3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80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西宁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报考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无心理疾病,体貌端正;
3、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良好的文化、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5、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包括试用期)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参加此次公开招聘,在4月7日前开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4月7日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6、具体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和相关时间
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9时—7日24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7年4月5日9时—8日18时;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4月5日9时—2017年4月9日18时,报考人员请登录西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xnrsj.gov.cn/),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
考生网上报名通过后12小时内将身份证、毕业证、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成绩通过证明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打包上传至指定邮箱(34273316@qq.com)。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西宁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当及时说明理由。网上资格审查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因审查人员失误,导致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审查通过并造成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考生如填写虚假信息,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诚信档案,影响本人今后报考资格。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1:3比列的要求,未达比例要求的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一般在考核测评前四天内),登录西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xnrs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公开招聘过程中考试相关信息将通过西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xnrsj.gov.cn/)公布,各位考生随时登录网站关注相关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整个考核测评阶段考生手机保持畅通。
四、报考年龄、学历等时间的计算和界定
(一)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方式:截止日期到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具体计算如下: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5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取得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之前,必须可在教育部“学信网”上验证。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所需资格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17年3月29日之前。
五、考核测评及成绩公布
考核测评时间拟定为2017年4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核测评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占30%,实际操作占70%,各项目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专业技能测评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招聘岗位按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技能测评的综合比例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公示,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如综合成绩有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高低确定,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低确定。
六、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试行)》执行,由西宁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由西宁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及以后的招聘环节不再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调查核实,以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西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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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201703291005147700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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