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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林省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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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0 13: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长春新区市直派驻部门工作,为新区建设发展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 2017032011520321103.xlsx (15.27 KB, 下载次数: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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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0 13: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其中,公安协勤、交通协勤、拖车司机、消防员、消防班长、消防车驾驶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
(一) 笔试
内容: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等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不得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将在长春高新人才网通知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长春高新人才网,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上述内容。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笔试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前,由用人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岗位需要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报考法院的应聘者须进行心理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面试组织。在新区人事部门统一指导下,各用人单位聘请专家成立面试组,具体负责面试组织工作。
(三)确定拟聘人选
从同一招聘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经政审及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前自行放弃的,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身份及福利待遇
公安新区分局、高新消防大队、环保高新分局、新区交警大队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企业身份,被聘用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上述相关应聘单位工作。公安新区分局协勤工资标准2200元/月,交警大队协勤工资标准2200元+300元防尘补助,高新消防大队消防员及文职人员(交警大队文职人员)、消防班长、消防车驾驶员(交警大队拖车司机)工资标准分别为2500元/月、2800元/月、3200元/月;环保高新分局招聘人员工资标准为2600元。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不发放新区管委会根据绩效考评工作规定确定的绩效奖金。
高新区法院、高新区检察院招聘人员参照事业身份人员管理,被聘用人员与长春高新区政法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分别借用到高新区法院、高新区检察院工作,不得通过选调方式调入新区管委会及所属各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被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绩效奖金按新区管委会有关政法服务中心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被聘用人员工作地点,在长春新区范围内,由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报刊为:《长春日报》、《新文化报》。
(二)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长春高新人才网(www.ccgxrc.com),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政策咨询电话:0431-81335527、81335549。监督举报电话:0431- 81335545
点击下载>>>
1.《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2.《长春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长春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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