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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四季度重庆酉阳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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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6: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STRONG>酉阳自治县2012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简章</STRONG></P>
<P>  为充实我县教育卫生人才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52名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P>
<P>  <STRONG>一、招聘原则</STRONG><BR>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P>
<P>  <STRONG>二、招聘岗位及名额</STRONG><BR>  本次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2名,具体岗位见《酉阳县2012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P>
<P>  <STRONG>三、招聘条件</STRONG><BR>  (一)热爱教育卫生事业,品行优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修养,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BR>  (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BR>  (三)报考教育岗位,除数控、汽修和畜牧3个岗位外,其他岗位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BR>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BR>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考核招聘范围:1.酉阳自治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2.在酉阳自治县服务期内尚未解除服务协议的选派大学生;3.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处分期内的人员;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6.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7. 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8.近3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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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5 16: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P>  <STRONG>四、招聘程序</STRONG><BR>  (一)报名<BR>  1、报名地点及时间: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力资源开发科,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5日—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BR>  2、报名相关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带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登记照3张,填写《酉阳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缴纳考务费。2013年7月毕业的应届学生必须出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见附件2)。<BR>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岗位填写相应专业。<BR>  (二)资格审查<BR>  由县教育卫生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卫生局和县教委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BR>  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2年12月28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BR>  (三)考核<BR>  1、考核形式:医疗卫生机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教育事业单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BR>  2、考核时间:初定于2012年12月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BR>  (四)复审和体检<BR>  各招聘岗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考核分值必须在60分以上)等额确定复审和体检人选。由县教育卫生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和体检,资格复审分两批进行,往届毕业生在2013年2月复审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8月正式毕业后进行复审,若复审不合格,不予递补。<BR>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BR>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BR>  (五)公示<BR>  考核成绩、体检人选、拟聘人员等信息可登陆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BR>  复审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BR>  (六)聘用<BR>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BR>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凡签订聘用合同者,必须在酉阳服务5年以上。</P>
<P>  <STRONG>五、纪律要求</STRONG><BR>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P>
<P>  <STRONG>六、其他</STRONG><BR>  本简章由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BR>  政策和报名咨询电话:023-75559076(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75532718(酉阳自治县卫生局)、023-75557679(酉阳自治县教委)。</P>
<P>  <STRONG>附件</STRONG>:<BR>  1. <A href="http://edu.newdu.com/Institution/Inf/Notice/201212/202010_2.html">酉阳县2012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A><BR>  2. <A href="http://edu.newdu.com/Institution/Inf/Notice/201212/202010_2.html">201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样表)</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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