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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巴彦淖尔定期现场招聘会第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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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8 10: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制,按照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决定每月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大厅举办2场定期现场招聘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及技术支持
主办: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中心
技术支持:内蒙古自治区现场招聘会云服务平台(http://zph.nmgrc.com)
巴彦淖尔人才网 (www.bynerc.com)
巴彦淖尔劳务网(http://www.bynelw.com)
二、时间
2017年2月10日(星期五)
三、地点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大厅(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6号圆,7、12路公交车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四、规模和参会对象
大会拟设展位24组,拟邀请市内外的民营企业等用人单位进场招聘。
参会对象:有求职意向的各类中高层次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应往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
五、宣传及服务
1、在巴彦淖尔政府网、巴彦淖尔人才网、巴彦淖尔劳务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会会讯。
2、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
3、办理各类人才入库登记手续。
六、参会办法
报名单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现场招聘会云服务平台(http://zph.nmgrc.com),注册用户名、密码(可重复使用)后,上传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扫描件)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选取展位。已成功注册的会员单位,可直接报名招聘会。点击发布信息,录入招聘信息。已报名参会单位,大会当天于8:30前到达所办展位,超过9:00未到达会场,视为放弃此次招聘,展位另行处理。
七、注意事项
1、参会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参会单位不得将应聘简历、求职信等文本资料遗失在会场。
3、参会单位不得私自将所办理展位转卖他人或与其他单位合用展位,违者取消参会资格。
5、用人单位禁止在场馆内吸烟、使用双面胶粘贴海报。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8) 8527277
网 址:http://zph.nmgrc.com
QQ群:365422066 (为杜绝非法广告,只接受参会单位申请加入,单位加入时注明参会场次和展位号)
因展位有限,参会招聘单位务请提前报名,欢迎广大求职者踊跃参会洽谈择业。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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