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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7 13: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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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及山西省2016年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2)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报名开始日期为准。
(3)服务基层人员岗位,按比例已从全市全额事业招聘计划总数中提出,专门组织考试。此次招聘不设服务基层人员岗位。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
(5)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本人填写《河津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现场照相。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精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收取每人报名考试费60元。报考材料应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不论何时,取消一切资格。
(6)招聘岗位核减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和拟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职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在公告后三天内,可改报其它岗位。
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研究生以上高学历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如报考岗位形不成竞争的,不参加笔试,采用面试加考核的形式进行;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信息管理除外),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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