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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高阳县招聘中小学教师2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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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1 14: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满足我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和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34 (88.41 KB, 下载次数: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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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1 15: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面试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达到50分方可进入面试。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在合格人选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11月3日,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采取蛇形排队的方法分组,招聘岗位数额同时带入各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计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2道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得分×60%+面试成绩得分×40%。
面试结束约3个工作日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高阳政府网》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核及体检
1、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岗位名额 1:1 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①笔试成绩高的;②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4年龄大的。
2、考核
考核由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查阅学生档案,调查原工作单位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作出合格与否的评价,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
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统一组织,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高阳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人社局备案。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具体岗位的确定,参照综合成绩,个人志愿及工作需要,由教育局负责落实。
教育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组织逐一评课,并做出结论,合格者用人单位与被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在考核、体检及公示期间有人弃权或经举报并查实影响聘用而出现的空缺,在同组内按考生综合成绩等额递补一次。
四、待遇
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实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他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缴纳。有关政策由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坚持在基层学校工作,5年内不准调入县城任教,同时至少服务本县教育6年。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务必牢记: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12-6699577 0312-6699702
原标题:高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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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g34.xlsx (9.68 KB, 下载次数: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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