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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招聘教师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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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1 14: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社[2007]1号)及《关于明确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有关问题的通知》(本人社[2016]69号)规定,结合我县师资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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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1 15: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面试
1.参加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不够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周内,在桓仁政府信息网(http://www.hr.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
4.面试规则: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形式:说课。考查考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及职业综合能力。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资格审查时间、面试时间与地点将在桓仁政府信息网(http://www.hr.gov.cn/)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一周内在桓仁政府信息网(http://www.hr.gov.cn/)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体检、考核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桓仁政府信息网(http://www.hr.gov.cn/)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县人社局和教育局根据同类招聘岗位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实行自主公开选择聘用岗位。
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期间应当参加业务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聘用人员必须服务期满三年(含试用期)以上,方可流动。
三、有关要求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笔试考试收费100元,报名时同时缴费。
3、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四、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和要求执行。
2、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6、纪委监督电话:024-48838516,13842456000
7、业务咨询电话:024-48823882
五、未尽事宜由县人社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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