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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沈阳城市学院招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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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1 14:2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学校简况
沈阳城市学院创建于2001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一所“具有广阔国际视野、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面向城市未来、服务城市发展的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学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拥有35个本科专业,涵盖经、管、文、法、工、理、艺术7大学科门类,在校生近万人。学校是辽宁省政府确定的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十所示范院校之一,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办学声誉,生源质量稳定提高,录取分数逐年上升。2015年,学校被中国教育发展协会、中国教育改革促进会评为“2015中国最具办学特色本科院校”。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为了实现建设一流应用型综合大学的目标,建设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教师队伍,提升服务区域发展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酒店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经济学院、影视传媒学院教学、科研副院长;BIM研究与应用中心、智能视觉应用研究中心、影视产品制作应用研究中心主任;各学院双师型教师和专业教师;各研究中心科研高级人才。
三、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从事教学和应用研究工作的素质与能力。
3、各学院教学、科研副院长、应用研究中心主任、各专业双师型教师要求相关行业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各应用研究中心科研岗位人员要求相关行业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各专业教师要求相关行业三至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4、有高校同类岗位工作经历或海外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聘用待遇
1、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各学院教学、科研副院长、应用研究中心主任享受学校教授职务工资、补贴、绩效奖金待遇;各专业双师型教师享受学校副教授职务工资、补贴、绩效奖金待遇;各应用研究中心科研岗位人员根据本人工作经历、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享受学校副教授或讲师职务工资、补贴、绩效奖金待遇;各专业教师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学校讲师或助教职务工资、补贴、绩效奖金待遇。
3、所有聘用人员为全日制教师,享受带薪寒暑假期。
4、学校定期为从事应用研究工作的骨干教师提供赴海外学习、交流、进修的机会。
五、应聘办法
1、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填写《沈阳城市学院应聘申请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如无可免)、专业技术职务证(如无可免)、业绩成果及其他有效证件的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公共招聘邮箱:sycubgs@163.com,《申请表》以“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姓名—性别—职称—工作年限”命名。
2、初审:学校将对《申请表》和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校将尽快予以回复,确定面试时间。不符合应聘岗位需求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考核:学校根据岗位要求,采用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通过《申请表》和材料初审的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业绩成果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学校参加面试。
4、批准录用:面试、试讲后3个工作日内,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通知本人办理入职手续。
六、其他方式
应聘者也可登录《智联招聘》、《高校人才网》查看招聘信息。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 邮编:110112
联系人:刘老师 关老师 联系电话:024-89597688;
沈阳城市学院官网:www.sycu.cn 邮箱:sycubgs@163.com
原标题:沈阳城市学院2016年招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2.2016年招聘双师型教师岗位信息表q28.doc (80.47 KB, 下载次数: 7)

1.2016年招聘学院教学、科研副院长和应用研究中心主任岗位信息表q28.doc.doc

32.5 KB, 下载次数: 6

1.2016年招聘学院教学、科研副院长和应用研究中心主任岗位信息表q28.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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