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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 1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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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采取笔试与综合能力测试(笔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100分)
内容为报考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知识。
2、综合能力测试内容(100分)
内容为报考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
3、时间、地点
笔试与综合能力测试(笔答)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笔答)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密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体检和组织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费按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缴纳。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体检和组织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密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不予递补。
3、拟聘用人员实行占编聘用制管理,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3年聘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转。
4、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5、乡镇卫生院最后录取人员的岗位安排由密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调整到相关乡镇卫生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的未尽事宜和变动事项由密山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467-5283872 0467-5258206
原标题:密山市2016年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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