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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30 13: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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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结束后,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它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13:30—16:00)。
2.报名地点:中国哈尔滨人力资源中心一楼大厅(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咨询电话:0451-84664464。
6、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以《通知》方式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7、政策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农村基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时限以报名时间为准)。
8、准考证发放。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请于10月31日8:30至16:30到哈尔滨市卫生监督所(哈市道里区红霞街64号)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及面试均由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张考卷,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历史地理常识及哈尔滨市情;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为2小时30分。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查询。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相加合成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设定笔试合格线,笔试合格线为80分,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或缩减此招聘岗位。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3个工作日。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情景模拟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面试后,将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体检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体检及复检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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