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北京市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满足工作需要,现面向延庆区公开招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员共计90人。岗位一,养老助残员21名;岗位二,劳动保障协管员38名;岗位三,残疾人协管员4名;岗位四,社区矫正协管员2名;岗位五,公共设施维护员13名;岗位六,社区保安12名。
二、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三、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市场(百佳斜对面)
四、报名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人民,遵纪守法;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吃苦耐劳;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未曾患过重大或慢性疾病,身体各部位没有纹身和明显疤痕;工作地点服从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
(一)岗位一至岗位四报名条件
1.延庆区城镇户籍女满40周岁(1976年9月1日前出生)、男满50周岁(1966年9月1日前出生)及以上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失业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的登记失业人员。
2.高中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岗位五和岗位六报名条件
延庆区城乡户籍女满40周岁(1976年9月1日前出生)、男满50周岁(1966年9月1日前出生)及以上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五、招聘方式
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分别采取笔试、计算机实操测试、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2016年9月1日前,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失业登记时间为2015年9月1日前);农村劳动力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
3.残疾人员和低保人员需持残疾证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岗位一至岗位四),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工资待遇:执行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五险一金。
八、招聘说明
1.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若出现个别岗位人员不足可按招聘岗位需求进行人员调剂。
2.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原标题:延庆县劳动服务公司招聘公告
延庆县劳动服务公司
2016年9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