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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国土资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我区基层国土管理部门力量薄弱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国土资源编外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龙岩市永定区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35人(其中:男性29人,女性6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龙岩市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内(1996年9月1日至1981年8月30日出生);曾在我区从事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的人员可放宽至高中学历,40周岁以内(197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9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区国土资源局人秘股,联系电话:5832318 。
(二)携带材料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和加分审核表各1份(见附表1、2)。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查合格后由区国土资源局核发《准考证》。
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区国土资源局人秘股通知领取准考证,同时交纳考务费80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考核、体检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
1.内容(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
60号令)
(3)《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 15 号令)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63号令)
(5)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1]189号)
2.考试时间:2016年10月15日
3.地点、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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