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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3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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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消防应急救援中心队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技能测试、选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延吉市公安消防大队天池路中队(地址:延吉市龙东街232号(延河小学后侧,电视大学对面);报名时间:2016年9月10日—9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退伍证以及部队服役期间所获荣誉和奖项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1寸近期(6个月)红底免冠照片3张和填写准确完整的《延吉市政府消防应急救援中心公开招聘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能技能测试
所有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技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原地跳远、双杠杠端臂屈伸、仰卧起坐等。《体能测试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五)面试
体检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方可选聘。
(六)办理聘用手续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统一培训3个月(全封闭培训),岗前带薪实习三个月。岗前实习结束后进行综合考核,经综合考核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与延吉市政府消防应急救援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应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复训。复训期满后,再次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聘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并报延吉市人社局备案。
五、待遇
延吉市政府消防应急救援中心队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
(一)婚丧假:7天,属晚婚的加休8天;直系亲属亡故时,休丧假3天,工作满5年以上的加休2天;
(二)探亲假:父母、配偶不在本地的,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可休探亲假10天,工作满5年以上的加休5天;
(三)护理假:妻子分娩护理假7天;
(四)年休假: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5年,年休假15天。
上述假期不含路程时间。外地队员上述休假日及工作轮休天数可累计到探亲假或年休假使用,但每次休假最长不超过30天。
(五)享受消防部队战士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2、报名咨询电话:15568935858;联 系 人:王靖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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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20227308990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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