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93|回复: 0

2016年兰州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选调(选聘)27人公告

[复制链接]

21万

主题

21万

帖子

65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52786
发表于 2016-9-9 18: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延揽人才,充实工作力量,兰州新区综合执法局根据事业发展和岗位需求,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调(选聘)2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导向;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及要求
1.选调人员(13名)
须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兰州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面向全省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2.选聘人员(14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兰州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四、公开选拔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16年9月17日至2016年9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地点:兰州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兰州新区彩虹城东南角)。
3.报名所需材料
选调人员报名所需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3);②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③行政事业干部登记表复印件或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④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⑥近期免冠蓝底两寸照片3张。
选聘人员报名所需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4);②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④近期免冠蓝底两寸照片3张。
4.资格初审
所填信息符合选拔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若提供资料与报名信息不符,取消参加公开选拔的资格并将确认结果反馈报考人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5-2-23 09:47 , Processed in 0.169861 second(s), 9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