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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昆明市环境监控中心招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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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8 13: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 单位简介
昆明市环境监控中心是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县级。位于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环境在线监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监控管理与信息化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策;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环境监控及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环境监控及信息化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负责对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监控;对环境管理与应急,环境执法与监测实施统一指挥调度;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管理;负责全市环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4-2016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直接到报名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或通过网络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填报后,在规定报名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至8月3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环境监控中心办公室 (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333室)。
可乘坐地铁1号线至驼峰街站B出口下车,步行至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或转乘地铁接驳车Z28路至2号楼(和谐路)站下车。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提供个人简历及证明本人研究方向及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成绩单、毕业论文、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获奖证书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并提供一份复印件;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5、联系人:原老师、李老师 联系方式:0871-63969993
(二)报名要求
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持有效材料到规定地点报名;
2、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填写《承诺书》,领取毕业证后,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已就业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考生对自己提供的报考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信息不真实,经核实后,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后,至少留2个以上的联系人和电话,确保联系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
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业、学科设置参照《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考试使用标准化试卷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范围为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单位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资格复审是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根据笔试成绩公布后确定并通知。
3、面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成绩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所招聘的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素质等方面内容;
4、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2、考生需着装整齐参加面试;
3、考生在进入侯考室后需上交一切通讯工具,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4、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禁止高声喧哗,禁止夹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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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8 14: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高且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工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另行通知考生。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若有弃权或不合格者,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第十四纪工委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须在办理招聘手续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一)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人事处电话:0871-64108203
(二)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纪委电话:0871-64157515
(三)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电话:0871-63192326
(四)市纪委第十四纪工委 电话:0871-63175463
原标题:昆明市环境监控中心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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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昆明市环境监控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a26.docx (12.53 KB, 下载次数: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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