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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2016年我县卫生系统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 155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文件精神,我县决定直接面试招聘基层卫生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指标
苍梧县2016年直接面试招聘基层卫生工作人员35人,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苍梧县2016年直接面试招聘基层卫生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五)资格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2日至1998年8月22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22日后出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6年8月22日为界;
(七)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24:00时以前;
(八)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
苍梧县2016年直接面试招聘我县基层卫生工作人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苍梧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龙圩镇城西大道28号),电话:0774-2663503。报名手续如下:
1.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2.在职人员持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的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自理;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报考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书等)及材料不全的,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面试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面试工作工作由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和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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