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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省商业供销职工医院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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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 22: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山西省商业供销职工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将于近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姓名准考证号
白洁93101073023
周瑞93101110414
师柳明93101021404
闫静93101043927
韩魏93101062402
李艳荣93101131005
丁欣芳93101030604
樊莎莎93101142427
程鹏93101122423
冯秀丽93101053426
柴茂荣93101044907
刘莎莎93101223610
张文瑞93101163609
刘宇洪93101232317
奥慧慧93101133130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5日8:00-12.0015:00-18:00
地点:山西省商业供销职工医院人事科(开化寺街20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的,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情况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红底照片3张。
7、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并注明首次聘用的起始时间),未就业的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专业测试的资格。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3、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项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351-4158670.
原标题:山西省商业供销职工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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