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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6 21: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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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内容及成绩: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4:6),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三)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使用蒙文试卷,用蒙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须用汉语作答。
(四)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报名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资格复审时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一)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
(二)报考蒙汉兼通及其它岗位的人员,面试时均使用汉语作答。
(三)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复审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逾期未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辽市内生源迁出户籍考生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原件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除以上证件外另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的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及用人单位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同时加盖了服务地旗县农牧部门和人社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等导致民族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考生电话关机或无法接通的,责任自负。
(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1名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
(二)体检。体检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在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主管机关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
(二)2016年应届毕业但未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者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均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简章由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监督受理电话:883624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297992
原标题:通辽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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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通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ser.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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