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newdu

2012年贵州某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一)

[复制链接]

498

主题

3452

帖子

7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73255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09: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P><BR>&nbsp;&nbsp;&nbsp; 二、多项选择题<BR>&nbsp;&nbsp;&nbsp; 41. ABCD[解析] 这是胡锦涛2005年2月重要讲话的提法。<BR>&nbsp;&nbsp;&nbsp; 42. ABCD[解析] 生产力的决定作用表现为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形式。生产力是第一位的,是人类得以发展的决定因素和终极力量,还是衡量社会是否进步,认识和评价历史现象的根本标准。<BR>&nbsp;&nbsp;&nbsp; 43. ABCD[解析] 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的工资待遇;按照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者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受聘人员应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应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BR>&nbsp;&nbsp;&nbsp; 44. ABC[解析] 依《公司法》规定,以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故正确答案为ABC。<BR>&nbsp;&nbsp;&nbsp; 45. BC[解析] B、C两项正确地阐释了资本循环与资本周转的区别与联系,由此可知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据此,B、C正确,A错误。<BR>&nbsp;&nbsp;&nbsp; D之所以错误,是因为研究资本周转必须进行固定资本、流动资本的划分。显然,固定资本的比重愈大,资本周转愈慢;流动资本的比重愈大,资本周转愈快。<BR>&nbsp;&nbsp;&nbsp; 46. BCD[解析] 任何社会的再生产,都是物质资料再生产与生产关系再生产的统一,资本主义再生产就是物质资料再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再生产的统一。所谓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就是既要再生产出资本家,也要再生产出雇佣工人,即再生产出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资本主义再生产要实现价值的增值,即实现剩余价值,但由于使用价值是剩余价值的物质载体,故而必须生产出一定的使用价值。据此,B、C、D项正确。A之所以错误,是因为资本主义再生产是扩大再生产,简单再生产只是扩大再生产的基础。<BR>&nbsp;&nbsp;&nbsp; 47. BD[解析] 国家强制力并不是保证法的实施的唯一力量,只是最终保障手段。法的实施也需要社会舆论、法制观念、伦理道德等多种手段来保证。<BR>&nbsp;&nbsp;&nbsp; 48. ACD[解析] 主观唯心主义把个人的某种主观精神如感觉、经验、心灵、意识、观念、意志等看作是世界上一切事物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与基础,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则是由这些主观精神所派生的,是这些主观精神的显现。B项属于客观唯心主义观点,故不选。<BR>&nbsp;&nbsp;&nbsp; 49. CD[解析]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A项错误;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的区域是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并不是所有的少数民族地区,B项错误;CD项的观点正确。<BR>&nbsp;&nbsp;&nbsp; 50. AD[解析] 事业单位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BR>&nbsp;&nbsp;&nbsp; 51. AD[解析] 这段话说明了时间和空间同运动着的物质是分不开的,因而是客观的,而人头脑中的时间和空间的概念则是对客观的时间和空间的反映。这段话并没有说明时间和空间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问题,因此B项不能选。C项是形而上学的观点,因此也不能选。<BR>&nbsp;&nbsp;&nbsp; 52. AD[解析] 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乙砍伤甲应由乙承担责任;在乙无力承担的情况下,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由丙给予适当补偿。<BR>&nbsp;&nbsp;&nbsp; 53. AC[解析] 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性质的规律和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规律是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而价值规律和货币流通规律只是在商品经济社会发挥作用。<BR>&nbsp;&nbsp;&nbsp; 54. BCD[解析] 本题考查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选项B、C、D都符合规定。选项A中的张某可减征个人所得税,而非免征,故排除。<BR>&nbsp;&nbsp;&nbsp; 55. ABCD[解析] 略<BR>&nbsp;&nbsp;&nbsp; 三、判断题<BR>&nbsp;&nbsp;&nbsp; 56. ×[解析]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BR>&nbsp;&nbsp;&nbsp; 57. ×[解析] 近代中国率先主动了解西方,提倡“师夷”之说的是林则徐。林则徐是近代中国“开眼看世界”的第一人。<BR>&nbsp;&nbsp;&nbsp; 58. ×[解析] 实物是物质的具体形态,是具体存在的东西,而不是物质的唯一特性,不是哲学上的物质。哲学上的物质是对万事万物共同本质的概括,客观实在是哲学上的物质的唯一特性。旧唯物主义认为哲学上的物质是实物,是物质形态、物质结构。上述观点混淆了辩证唯物主义物质和旧唯物主义物质的界限。<BR>&nbsp;&nbsp;&nbsp; 59. ×[解析] 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选举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原命题是被选举权的概念。<BR>&nbsp;&nbsp;&nbsp; 60. √[解析] 略</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98

主题

3452

帖子

7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73255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09: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P><BR>&nbsp;&nbsp;&nbsp; 61. √[解析]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是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补偿。艰苦边远地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经费,属于财政支付的,由中央财政负担。<BR>&nbsp;&nbsp;&nbsp; 62. √[解析] 略<BR>&nbsp;&nbsp;&nbsp; 63. ×[解析] 商品的价值量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单个生产者提高劳动生产率,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没有关系,不会降低他所生产商品的价值量。<BR>&nbsp;&nbsp;&nbsp; 64. √[解析] 略<BR>&nbsp;&nbsp;&nbsp; 65. ×[解析] 欧·亨利被誉为“美国生活幽默的百科全书”。<BR>&nbsp;&nbsp;&nbsp; 四、案例分析题<BR>&nbsp;&nbsp;&nbsp; (一)<BR>&nbsp;&nbsp;&nbsp; 66. ABCD[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A、D项正确。<BR>&nbsp;&nbsp;&nbsp; 另《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B、C项正确。<BR>&nbsp;&nbsp;&nbsp; 67. ABCD[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故ABCD都为正确选项。<BR>&nbsp;&nbsp;&nbsp; 68. BCD[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四)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BR>&nbsp;&nbsp;&nbsp; (二)<BR>&nbsp;&nbsp;&nbsp; 69. BC[解析] 该公司招聘的是市场开发管理人员,在第一轮面试中总经理让应聘者搬桌椅,尽管这似乎是与面试毫不相关的事情,但是作为应聘市场开发管理这一岗位的人员来说,能够充分体现出他们的应变能力,显示其是否能够不失时机,把握机遇。同时,通过搬桌椅这件小事也展现出作为市场开发管理人员应具有的服务意识。故选BC。<BR>&nbsp;&nbsp;&nbsp; 70. AD[解析] 第二轮面试题目《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与小N起身时带走纸杯的行为相契合,恰好体现出“为善”从小事做起这一考试主题。故选AD。<BR>&nbsp;&nbsp;&nbsp; 71. BCD[解析] 小N听到总经理让大家帮忙搬桌椅之后,不是单独行动,而是组织几位应聘者一同下楼,充分说明小N有着强烈的团队精神,而且有着相当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故选BCD。<BR>&nbsp;&nbsp;&nbsp; 72. ABC[解析] D选项本身是错误的。<BR>&nbsp;&nbsp;&nbsp; (三)<BR>&nbsp;&nbsp;&nbsp; 73. D[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95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和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以丙应向D区法院申请。<BR>&nbsp;&nbsp;&nbsp; 74. ABD[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BD项是合法的,C项不合法,因为法院6月10日受理此案,“应在三日内发出公告”,法院于6月15日发出公告,显然违法。公示催告是特别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1条的规定,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所以A合法。<BR>&nbsp;&nbsp;&nbsp; 75. B[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所以B是正确答案。</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98

主题

3452

帖子

7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73255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09:57:07 | 显示全部楼层
<P><BR>&nbsp;&nbsp;&nbsp; 五、综合写作题<BR>&nbsp;&nbsp;&nbsp; 76. [解析] <BR></P>
<P align=center><STRONG>完善房屋拆迁制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STRONG></P>
<P><BR>&nbsp;&nbsp;&nbsp; 我国政府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拆迁人申请,物价、国土、建设三部门联合下文的方式,代替房屋拆迁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单方确定补偿标准,从而导致补偿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甚远,在主观上加重了被拆迁人购房的经济负担。近几年来,土地使用权出让价、商品房价格和二手房价格不断攀升,而各地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却多年停滞不动,给被拆迁人造成巨大的利益损失。并且,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补偿规定,拆迁补偿只补偿被拆迁人的地上建筑物,而其土地使用权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被拆迁人因土地使用权的丧失而导致的损失,仅以房屋补偿名义是难以完全涵盖的。<BR>&nbsp;&nbsp;&nbsp; 一些地方政府在房屋拆迁中以个人利益要服从“公共利益”为由,非法介入商业性目的强制拆迁。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公共利益”内涵没有具体明确规定,导致在实际拆迁工作中,作为政府的一项强制性拆迁行政权力的使用被扩大化了。一些地方政府给一些商业开发项目和政绩工程挂上“公共利益”的幌子,借助政府的公共权力,侵害被拆迁人的私有财产权。<BR>&nbsp;&nbsp;&nbsp;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BR>&nbsp;&nbsp;&nbsp; 第一,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利,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BR>&nbsp;&nbsp;&nbsp; 要对被拆迁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通过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利,在拆迁中,除了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补偿外,还应补偿被拆迁人因丧失土地使用权而遭受的损失。<BR>&nbsp;&nbsp;&nbsp; 拆迁补偿标准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土地本身的价值和预期收益,按照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评估,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切实保证拆迁补偿价格同房地产市场接轨。真正做到按照市场规律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及时调整、修正拆迁补偿价格指数,确保不低于同期商品房价格上涨的指数。<BR>&nbsp;&nbsp;&nbsp; 第二,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概念,建立商业性用地拆迁的市场化机制。<BR>&nbsp;&nbsp;&nbsp; 要对“公共利益”的概念作出具体明确的界定,将政府强制执行程序严格限制在“公共利益”的范围内。与此同时,政府必须退出商业性用地的房屋拆迁,并在房屋拆迁过程的监管、听证、裁决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实现政府行为的规范化和合法化。<BR>&nbsp;&nbsp;&nbsp; 要严格区分公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实行不同的房屋拆迁规定。前者是着重强调程序正当化,体现为适当补偿,后者则用市场价值规律调节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利益关系,实行充分补偿。建立商业性用地拆迁的市场化机制,将出于商业目的的拆迁完全交给市场,按市场规律办事,在被拆迁人自愿的条件下确定是否同意拆迁。补偿标准、安置办法,由开发商与被拆迁人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协商解决。<BR>&nbsp;&nbsp;&nbsp; 要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规范政府行为出发,完善房屋拆迁秩序。一是要通过公告、听证、协商等方式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获得房屋拆迁的确认;二是设立“公共利益的需要”的认定程序;三是建立商业性拆迁的相关程序、实施原则和具体办法。<BR>&nbsp;&nbsp;&nbsp; 第三,完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确保被拆迁人基本居住需要。<BR>&nbsp;&nbsp;&nbsp; 一是建立商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二手房为一体的完善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从而拓宽被拆迁人住房选择空间,保证被拆迁人“买得到,买得起,有房住”。<BR>&nbsp;&nbsp;&nbsp; 二是建立政府住宅基金,扩大廉租房屋和经济适用房的比例,对被拆迁人购房提供优惠政策,在相关税费上予以减免,保障低收入被拆迁人的基本居住条件和基本生活来源。<BR>&nbsp;&nbsp;&nbsp; 三是要不断完善拆迁安置办法,控制拆迁还原房的价格,建立对拆迁安置工作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制度。<BR>&nbsp;&nbsp;&nbsp; 由于政府在拆迁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限制政府的权力,并且增加各部门的监督职能是非常必要的。同时让社会各界都来监督,把相关的法律落到实处,这样才可以使拆迁的悲剧减少,保障人民和国家的利益都不受损害。</P>
<P><BR>  编者注:本文节选自华图2013年贵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用书《历年真题及专家命题预测试卷》,欲了解更多内容,<A href="http://mall.newdu.com/Category_187/Index.aspx" target=_blank>请进入新都商城(http://mall.newdu.com)了解本书</A>。</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5-5-15 05:29 , Processed in 0.056604 second(s), 7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