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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医疗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行政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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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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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9 23: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在备考2014青海省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可以加入我们的QQ群:340459089与群内好友一起备战青海省公务员考试,也可以使用微信编辑“qhsydw”加入我们,获取更多相关资讯。
【导语】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下面新都事业单位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行政法概述。
1.行政法
行政法上的“行政”指“公共行政”,指行政机关对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
2.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惯例。
以上内容来自新都事业单位考试网为考生备考公共基础知识提供备考指导,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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