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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海事业单位考试每日一练答案(5.15)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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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9 23: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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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C。中公教育解析: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为法律规范所确认、而发生法律上效力的行为。不由法律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如通常的社交、恋爱等不是法律行为。ABD项构成民事法律行为,C项不构成法律行为。故本题答案选C。
2.【答案】D。中公教育解析:《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里,宪法只限制一种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故本题答案选D。
3.【答案】C。中公教育解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甲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在山道上的潜在危险而致使乙不幸死亡。故本题答案选C。
4.【答案】D。
5.【答案】B。中公教育解析:《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此可知,在我国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故意杀人犯罪。故本题答案选B。
6.【答案】C。中公教育解析:根据《宪法》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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