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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5 1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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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月21日9:00—11:30,13:30—16:30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其他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
过期将不予办理交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19年1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月24日9:00-1月26日8:0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缴费打印(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打印)。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查询总成绩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同类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九)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因人员流失造成空岗情况时,经用工单位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延时递补机制,在本次招聘参加面试未聘用人员中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递补,递补人员需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
四、聘用及薪酬标准
(一)被聘用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采取劳务派遣形式。
(二)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有岗位编外制人员同等待遇,被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
(三)此次招聘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将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安置和调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处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本次公开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022-88654567
监督电话:022-28669500
电话受理为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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