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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重庆酉阳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优秀村(社区)村干部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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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5 18: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语】2018下半年重庆酉阳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优秀村(社区)村干部5人公告已发布。酉阳事业单位招聘网特别整理了相关信息,详情信息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渝委办发〔2011〕36号)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精神,不断完善村、社区干部队伍激励保障机制,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18年下半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从我县现任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设2个岗位进行招考,岗位1的招聘对象为县内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招聘指标4名;岗位2的招聘对象为县内现任村(社区)专职干部,招聘指标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酉阳自治县内现任村(社区)专职干部。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达到一定的村(社区)干部工作年限(详见附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少数民族报名人员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5.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为2019年1月7 日(报名前一日)。
6.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7.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任职期间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2006年以来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的;有虚报冒领、截留侵吞支农惠农资金,在征地拆迁、救灾物资发放、扶贫慰问等方面优亲厚友、收受好处费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八楼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81536010。
3.报名程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报名所需资料:本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的书面报考申请、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工)委公章的《酉阳自治县2018年下半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任职文件(当选证书)、所任职务(任职年限)证明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同时提供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委托他人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证件和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按照考试科目按每科50元标准缴纳报名费。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 招聘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网页予以公布。
4.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于2019年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每科分值为100分。
(3)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该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youyang.gov.cn)公布,同时安排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酉阳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管理基础知识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进入面试及以后环节岗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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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检及考察
1.体检
体检由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根据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管理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着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会同县委组织部、编办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前,需提前在拟聘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发布考察预告,经预告无异议的,方可开展考察。对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四)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youyang.gov.cn)查询。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考核成绩和拟聘岗位等。
(五)选择岗位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单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的先后选岗。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六)录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试用及正式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
自愿在本县服务满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未满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照每差一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事业人员的招考。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组织部023-75554980、人力社保局023-81530005。
本简章由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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