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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是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按规定承担患有严重疾病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集中治疗工作,指导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业务和卫生防疫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 除“护理”岗位(岗位5、6)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外,其他岗位(岗位1、2、3、4、7)年龄要求均为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六)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司法厅门户网站(http://www.fjsf.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12月18日—2019年1月10日。期间如实填报的《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应聘报名登记表》,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岗位要求证书等相关支撑证明材料(扫描件)、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照统一打包以“姓名-职称-专业-应聘岗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E-mail:fjsfjdyy_rs@163.COM进行网上申报,招聘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未在网络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
3、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将真实完整的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网上报名后,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报名材料包括:
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复印件为A4规格一式一份,按以下顺序装订)
(1)《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
(4)学历、学位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政治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资格审查: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序号1、2岗位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序号5、6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序号3、4、7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所有岗位面试均采取为结构化面试方式。岗位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政治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及进入面试人选成绩请关注福建省司法厅门户网站(http://www.fjsf.gov.cn),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视为放弃。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811号
邮 编:3500007
电 话:0591—88320621
E-mail:fjsfjdyy_rs@163.COM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和福建省司法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及福建省司法厅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70179(福建省司法厅),0591—87301519(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0591-88320605(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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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司法戒毒医院招聘岗位及要求d5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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