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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9 20: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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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公告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要素。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4.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垫付,待办理好聘用手续后,凭发票原件到招聘单位报销。应聘人员有义务配合公开招聘体检工作。
2.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
(六)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计划生育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对象须在接受考察时向考察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经考察,考察对象存在资格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或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致录用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之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聘用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岗位工作5年以上,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
四、待遇和管理
1.根据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1〕28号)的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岗定编不定人管理。获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岗位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占用核定的编制数,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
2.其他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以及相关专业的课程对比证明等材料。
(四)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时须同时将户口迁入广州市,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一)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广州市番禺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0-84692605、84638632。
(三)投诉电话:020-84640390。
报名系统网址:http://b.pyrc.com.cn/jlbnet/weishengxs/wsxt/
点击下载>>>
1、
2017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qq54.xls
(319.5 KB, 下载次数: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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