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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4 22: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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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1.时间:(公示结束后,另行通知)
2.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采取现场答题和能力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
4.成绩计算:成绩按百分制进行评分,择高分录取。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名次。
5.若因被招聘对象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或未按时进行面试签到,将自动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修文县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四)体检、政审
1.时间:面试结果公示结束一周内。
2.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者需在面试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1周内,自行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并向聘用单位提供体检报告原件1份,同时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对本人出具的政审证明原件1份。
3.若因被招聘对象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或被招聘对象接到体检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限内体检和提供体检报告、政审证明,将自动取消拟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将在候补名单中择优补录。体检、政审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体检和政审结果在修文县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时间:拟聘用公示期结束后一周(7天)内。
2.地点:修文县龙场镇河滨路文广大楼三楼修文县新闻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3.公示期结束,招聘单位与公示合格的被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对象在签订《劳动合同》一周内到招聘单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应聘人员如与前一工作单位有聘用关系的,需在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自行解除之前存在的聘用关系。
4.若因被招聘对象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或被招聘对象接到被录用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聘用手续,将自动取消录用资格,招聘单位将在候补名单中择优补录。
五、人员管理、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被招聘对象的管理参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聘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薪酬待遇
1.被招聘人员薪酬待遇按修文县人民政府核准的同类部门(单位)聘用人员薪酬规定执行。
2.月薪酬构成为:基本工资+月就餐补助+五险一金+年终绩效考核报酬(以用人单位按县目标管理相关规定对个人工作考核结果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修文县新闻中心(县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中心办公室开展招聘有关具体工作。如有疑问或需反映有关情况,请电话咨询招聘办公室。
联系人:罗毅
联系电话:0851-82370581,137658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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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新闻中心新闻采编人员招聘职位申请表x5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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