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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吉安市万安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选调专业技术人员1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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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9 19: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我县卫计系统人才流动良性循环,经研究,拟从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万安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廖文来
    副组长:李卫东
    成 员:刘 军 肖德福 罗琪鋆 肖锡华 曾 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国清、张敏为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根据需要抽调。
    三、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范围及专业分类
    1、具体选调单位和职位详见《万安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35周岁以下指198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2、选调范围: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为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在岗参加工作3周年及以上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为在编在岗参加工作5周年及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
    3、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6〕319号文件执行。 
    四、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严重违法违纪,参与法轮功邪教等非法活动的,触犯法律,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处分期限之内及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明显不适合从事职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它情形的。
    五、选调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卫计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96—5706990。
    3.报名所需材料:选调人员携带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万安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学历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
    4.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点工作人员先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5.报考人数(审查合格)与选调人数之比原则上为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急需岗位的选调,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2:1。
    6.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按报考条件自愿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
    选调人数与应聘人数(审查合格)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相应调减选调人数,特殊情况经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
    采取闭卷笔试的考试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附件1)。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实行封闭式管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对考察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在原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
    考察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确定考察对象的原则递补一次。
    (六)、确定人选
    考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下发抄告单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一)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七、其它事项
    (一)未尽事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县卫计委  0796-5706990
         县人社局  0796-5839805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796-5701011
         县人社局  0796-5839855
    八、本方案由万安县卫计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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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江西吉安市万安县卫计委事业单位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14.xls (16 KB, 下载次数: 23)

2018江西吉安市万安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14.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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