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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邱人社秘〔2018〕93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霍邱县2018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计划
2018下半年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0名。其中安排1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含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8下半年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下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条件按岗位要求确定,具体见附表。在年龄条件表述中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报名截止时间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霍邱政府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确认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霍邱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府前街)。报名时间为12月6日至12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其中:
(1)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等材料。
(2)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上述正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式样详见附件3:《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2018下半年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的证明》。
3、报考人员均需填写《2018下半年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费45元/门课,面试费每人80元)。
4、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霍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研究意见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11日正常工作时间到报名处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具体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考试费用的,由县人社局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时、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及表达、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20分。
2、加分政策。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笔试成绩公示后两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件、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城关镇府前大道人社局大楼506室)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霍邱政府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笔试科目增加2分,逾期不予办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考生,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3、笔试时间、考场见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在霍邱政府网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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