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8-11-27 20: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需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为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1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网上通知,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打印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2)1-1,2-1,2-2,4-1岗位符合专业放宽政策的考生,另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八、体检
1、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录的基本条件及招录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录取和聘用
1、经过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3、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4、录用人员待遇。按照镇新录用人员考核期待遇规定执行,一年考核合格后,按镇编外定岗人员待遇享受相应待遇。
十一、纪律和监督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公开招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486278
招考部门咨询电话:0512-57481309,0512-57482302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55137253
十二、本《简章》由淀山湖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18年十一月淀山湖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53.xls
(22.5 KB, 下载次数: 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