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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5 17: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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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1月26日9:00至11月29日17:00期间登录“兴仁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gzxr/ )”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职位计划招聘人数2:1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向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在招聘办同意后可以改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已经达到2:1比例的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9:00至11月30日17:00。考生务必保持所填写的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导致不能改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gzxr.gov.cn) ”上进行公示。
6.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27日8:30至12月28日18:00期间登陆“兴仁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gzxr/ )”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加分
1.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加2分;
(2)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3)兴仁市户籍(兴仁应征入伍)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招聘职位的考生加10分。[依据《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兴义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州党发〔2012〕18号)和《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州委办字〔2015〕18号)文件精神)]。
(4)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工作由市招聘办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政策(1)、(2)、(3)条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如实填写并在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进行加分确认。
逾期未办理加分确认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并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县(市)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在复印件签字盖章确认;获县(市)级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由县(市)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在复印件签字盖章确认。
(2)属于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报名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由户籍所在地县(市)计生部门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3)兴仁市户籍(兴仁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市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4)少数民族报考人员不需到现场进行加分确认,由市招聘办结合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比对确认。
经市招聘办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由市招聘办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gzxr.gov.cn) ”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公示期内,有反映加分问题的,经招聘办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加分。
五、考试
考试只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总分值150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9日下午14:30至17: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成绩=笔试成绩+加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总分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gzxr.gov.cn) ”上公示。未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gzxr.gov.cn) ”上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1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尾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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