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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渝北区社会福利中心聘用人员招聘2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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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3 18: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至渝北区社会福利中心(地点:渝北区悦来街道悦融四路)工作的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对外公布如下。
    一、应聘岗位和名额
    护理员2名。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安心聘任岗位工作;
    3.对老人有爱心,需要照顾不能自理老人;
    4.年龄在50岁以下(特殊情况可放宽5岁);
    5.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6.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1张(报名资料恕不退还),至渝北区人力资源市场(渝北区空港新城桂馥大道10号)2楼招聘前台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二)面试。护理员根据面试确定聘用人员。
    (三)体检。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其中从事过护理相关工作的人员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并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试用
    (一)聘用。根据面试及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聘用人员。
    (二)试用。按规定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2个月。
    六、聘用管理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统一管理;并由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至社会福利中心工作。
    (二)待遇。
    护理员: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正式聘用月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500元,包吃住,五险按规定办理。
    七、咨询电话
    陈老师023-8895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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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表qq17.docx (35.6 KB, 下载次数: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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