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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河口区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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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7 18: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河口区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委托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具有吃苦耐劳,勇于攻坚,甘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的敬业精神;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工作经验尤其是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龄在22周岁以上(1995年8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区化工专项行动办工作人员
2、招聘人数:1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11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公司服务厅(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报名。
  3、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与专业相关),笔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中国黄河口网http://www.sdhekou.gov.cn/通知公告栏。
五、聘用办法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2、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德、能等方面的考察,考察通过后,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
3、经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照劳务派遣的方式办理用工手续。
六、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试用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内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包含个人缴纳部分),扣除五险费用后基本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46——8666728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ww.sdhekou.gov.cn/4368523/8751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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