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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编制范围内公开考核招聘13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到旺苍县人民医院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考核招聘单位、计划及岗位设置
共131名。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1,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2。
三、考核招聘的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及范围
所有报考者须全部符合《2018年下半年旺苍县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条件限制。
旺苍县范围内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考核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解聘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共设五个报名点。
报名点一。地点: 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风雨操场。时间:2018年11月13日9:00—12:00。
报名点二。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蜂巢”体育馆。时间:2018年11月15日8:30—12:00。
报名点三。地点: 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体育馆。时间:2018年11月17日9:00—12:00。
报名点四。地点: 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招生就业处。时间:2018年11月19日9:00—12:00。
报名点五。地点: 旺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时间:2018年11月27日-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考生在以上五个报名点就近报名并参考。
2.岗位选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岗位。每人只能选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校招就处或教务处的学籍证明)、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如实填报《2018年下半年旺苍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见附件3),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参加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等其他卫生专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凭市(州)人事考试中心或市(州)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方可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和考核招聘的整个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前资格复审。如发现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2018年及以前的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2019年的毕业生在2019年7月31日前将本人学籍档案转递至旺苍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考人员没有及时转递档案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公开考核招聘形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具体办法如下:
每个报名点报名结束后,由考核组分岗位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知识。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所有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签约人员。每一个报名点考核、签约结束后,则及时调减相应岗位数。
应聘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签约
公开考核招聘各报名点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时岗位空缺数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闱人员名单,并签订《旺苍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协议书》,未按要求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每个签约考生缴纳签约诚信金,如考生按规定时间提交个人档案,并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退还应聘人员签约诚信金。
七、体检
入围人员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1次复检,在另外一家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复检。申请复检的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考察
根据签约、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聘用。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旺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gw.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管理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考核招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规定。凡有违约行为,严格按签订的合同及有关规定办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事宜,请向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咨询。
(一)政策咨询、资格审查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20048
旺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4312054
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4313573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监察委:4203145
旺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431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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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e4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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