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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2 18: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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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西门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西湾路137弄16号1楼服务大厅内),电话:87023215;联系人:郑老师、杨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二份(详见附件1)、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二张,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单位劳动合同或参保证明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接受资格审核。确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10月2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百分制。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西门街道网站查询(/col/col128114/index.html)。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西门街道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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