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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延吉市公安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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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1 17: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延吉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吉林省公安机关支持配合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延吉市公安局拟组建正规专业的留置看护队伍,执行留置看护任务,为全市监察机关依法留置使用留置措施提供保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录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录计划
延吉市公安局共计划招录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75人(其中男性辅助人员60人、女性辅助人员15人),统一安排到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工作。平时由巡逻警察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在延吉市内开展治安巡逻防控等警务辅助工作,接受留置看护任务后由带队民警带领留置看护辅警开展留置看护工作,接受监察机关领导。
二、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2、延边州内户口,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至2000年期间出生),复员军人、司法院校毕业生及有特长者优先聘用。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含)以上,双眼裸视力4.8(含)以上,无残疾、纹身、及影响外观的疤痕和皮肤疾病等。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需高中以上学历)。
5、招录合格后,服从分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的;
(6)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8) 其他不适合从事留置看护警务工作的。
三、待遇与管理
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吉林省公安机关支持配合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留置看护辅警一经录用,先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期为一个月,每年签订用工协议。月工资3000——3500元之间(包含五险一金),绩效工资根据工作表现考核发放,住宿自理。试用期间,不发放绩效工资。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的表现,综合考察其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综合素质、劳动纪律等情况,经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聘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等)。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从即日起招满为止。
3、报名地点:延吉市公安局5楼西侧干部科(2);联系电话:0433-8150027
4、报名所需材料: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复员证,有专业技能的,应携带相关专业技术证书,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经初步审核合格后,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延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录用表》。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延吉市公安局
2018年10月11日
注:本文来源于“延吉公安微信公众号”,原标题“延吉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招录留置看护辅警人员”。
更多延吉公安局招聘信息,欢迎关注:延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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