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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1 18: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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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由凤凰县卫计局和凤凰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1.考试内容及开考比例:考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凤凰县人社局、凤凰县卫计局商议,报州人社局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试工作参照湘西州监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新进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监察建议书》(〔2018〕州监建字第2号)的要求严格管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4日(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2日。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拟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笔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最后一题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凤凰县卫计局、凤凰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凤凰县人社局会同凤凰县卫计局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集体研究为拟聘用对象。如考察放弃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凤凰县卫计局和凤凰县人社局签署意见,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登记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一经聘用,在所服务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本简章由凤凰县人社局和凤凰县卫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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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凤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5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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