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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全市公立医院取消行政级别和实行编制备案管理的通知》规定,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0名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充实到赤水市两家公立医院。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赤水市2018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170人,其中市人民医院招聘110人,市中医医院招聘60人,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赤水市2018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发发布公告
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水市相关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赤水市卫计局一楼大厅。
3.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赤水市2018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6张;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6)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4.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5.报名注意事项
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教育部发布的新旧专业对照表中对应的原专业可视为新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专业要求一般为一级学科,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如注明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目录见附件。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的或者专业名称相似或相近的,并且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及赤水市人社局商议决定是否符合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专业要求的应在报名期间(不含最后一天)向遵义市人社局备案后发布补充公告。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考生本人报名。
经工作人员审查并签署了“同意报考”的报名材料到报名现场收费处缴纳考务费100元,且将报名材料返回资格审核人员后,方能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报名截止后,如遇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县级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疗医技专业技术人员不受3:1开考比例限制)的,将对该职位进行调减或取消,并在“赤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chishui.gov.cn/)公布。职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考办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下午15:00——17:00,或书面申请退还考务费并取消报名。
在资格初审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职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报名参加了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考生无视《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向应聘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总分为150分。
(一)考试时间
2018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
请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8年10月2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期间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泛指综合知识)。
(四)相关事项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赤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chishui.gov.cn/)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并在分数公布期间确保通信畅通,如因考生电话停机或关机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其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某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由市招考办组织,市卫计局具体负责实施。主要再次审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在《报名表》的复审意见栏签署“资格复审合格”的意见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赤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chishui.gov.cn/)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一个名次并列两名及以上考生的,只递补第一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二个名次出现有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在确定的笔试名次以内,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赤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chishui.gov.cn/)通知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2.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以后,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并且之后环节出现自动放弃及其他原因导致职位空缺的,均不作顺延递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在“赤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chishui.gov.cn/)进行公布。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重新组织笔试或面试,以新的笔试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招考办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及(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截止2018年10月8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1.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赤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chishui.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违反招聘有关规定和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简章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0851-22829937(赤水市卫计局)、0851-22821168(赤水市人民医院)、0851-22828929(赤水市中医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0851—22862540(赤水市人社局)、0851-22864903(赤水市监察委)
十二、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期间,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赤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chishui.gov.cn/)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特殊情况下联系。
3.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有关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赤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zchishui.gov.cn/),不再另行通知、提示。
十三、简章未尽事宜,由赤水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交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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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赤水市招聘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人员职位表d1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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