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09|回复: 0

2018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复制链接]

21万

主题

21万

帖子

65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52786
发表于 2018-9-22 11: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3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额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及各科室人员需求,此次共招聘临床医师(方向:急诊、儿科、重症医学、医学影像学等相关专业)若干名,技师(方向:心电图、耳鼻喉、脑电图等相关专业)若干名。
    三、招聘人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四)学历要求:
    1、临床医师:国家统招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须取得国家级医师资格证,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或已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社会人。
    2、技师: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毕业生及以上历。
    3、研究生学历适当放宽条件,博士研究生可纳入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
    (五)年龄要求:
    研究生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专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在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且有意愿从事急诊、儿科、重症医学、医学影像学工作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休息)。
    邮件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时间之前,可发送邮件至邮箱:qdfyrsk@126.com(以邮件发出时间为有效时间)。
    报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同仁路29号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四楼),联系人:索老师,联系电话:0971-6162030。
    (二)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提供《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人员预选报名表》(可在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qhuah.com/html/8096571923.html下载或现场领取)、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临床医生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复印件(正在规培人员不需要提供)。
    2、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上述资料(复印件)到我院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名手续;不能现场报名的人员,也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qdfyrsk@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学历+专业”。
    3、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事项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进入考试程序,参试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予以公示。
    (一)笔试
    1、笔试根据预选职位的要求,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采取考核方式。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思想、品德及价值观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预选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标准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我院人员预选领导小组拟定入选对象,并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我院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文章来源:http://www.qhuah.com/html/179026129.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 京ICP备09058993号 )

GMT+8, 2024-4-25 10:17 , Processed in 0.073952 second(s), 13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