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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8 20: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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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工作人员在报名时应及时、细致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避免延误和疏忽,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资格审查中要提高对考生报考资料信息的保密意识。
对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专业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各岗位年龄条件见《岗位条件表》;工作经历时间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即:2018年 9月10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9月1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其他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 9月10日 。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条件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年增补专业、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拟定,并按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逐一明确。
(3)关于工作经历。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公告另行发布。
(一)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比例详见《岗位条件表》。
1、笔试内容。详见《岗位条件表》。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确需要保留的岗位,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至1:2。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县政府门户网、县人社局网站公示。
4、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发布。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人员收取50元面试费。若某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若资格复审时面试入围比例达不到1:3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属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至1:2,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可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笔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面试。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取消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县政府门户网、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3、面试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报考本单位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重点审核拟参加面试人员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并确定面试人员和面试时间。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招聘单位确认并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备案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笔试《准考证》,于面试前进行资格确认。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县政府门户网、县人社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因考生面试缺考、违纪或经批准保留岗位导致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取消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三)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成绩权重
1、考生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占总成绩比例详见《岗位条件表》。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加试专业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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