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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天津市津南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人实施方案(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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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7 18: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人(其中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8日至2000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报考人员需具有天津市户口(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2018年10月8日)。非天津市户口人员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18年毕业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符合要求的也可以报考。武清区、蓟州区、静海区、宝坻区、宁河区报考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聘方案》和《招聘计划表》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材料。
    8、考生以辅修专业或者第二专业报考的,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辅修证书及学位证书或者第二专业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均需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8年天津市津南区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2018年9月17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报名网站进行,笔试费用为45元/人,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9:00—10月12日16:30
    缴费时间:2018年10月8日9:00—10月14日16:3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18年10月8日—10月14日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3、改报:报名结束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上午9:00—12:00。
    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10月18日9:00—10月19日16:30,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0日上午9:00-10:40。
    笔试内容:报考职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除了按照准考证要求携带考试工具外,必须同时携带 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的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8年10月26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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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7 19: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0月29日9:00—11:30 13:30-16:30
    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天津市津南区卫计委进行资格复审(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八二路57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个人户口页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复审材料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所空缺的人员从报考本职位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
    过期将不予办理交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18年11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1月1日9:00—11月2日16:3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缴费打印(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打印)。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作为进入体检的最终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等信息。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非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经研究批准后可以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备案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应聘者体检合格后自动放弃、公示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经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参照体检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六、报批和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办理审核、备案。应聘者不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八、招聘工作监督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成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招聘工作业务咨询电话:022-28562566
    网络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2-28013603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2-28562279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邮箱:jnwsjrsk2008@126.com
    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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