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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6 19: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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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贵州省独山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一份(附件2);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个人简历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各种荣誉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填表时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如因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四)测评
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测评,测评方式由引进单位和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测评一般采取面谈的方式,也可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由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专业知识(技能)测评的方式,测评不指定题目,测评组成员均可向考生提问了解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获奖情况及其他履职能力等方面的测评,全方位了解每一位考生,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进入测评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暂停职位引进计划。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测评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工作领导小组追加考试内容,根据追加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每个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方能参加测评。
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测评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每个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方能参加测评。
测评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县人才引进办公室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应聘职位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独山县人力资源网和社会保障局网》、独山人社微信平台发布。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本简章第五条“引进对象及条件”第(三)点“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进入考察人员自考察开始20日内需将个人档案邮寄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若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情况未邮寄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意向聘用协议。县人才引进办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行文。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聘用人员在独山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周年(含试用期), 因个人原因,要求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的,须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七、纪律要求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八、有关人才引进事宜发布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独山人社微信平台,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公布的相关人才引进相关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进单位或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本简章由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3221160 3236118
监督电话:0854—3367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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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独山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a1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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